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实施办法》(广外大研[2008]10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0-2021学年度第二学期研究生困难补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在读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二、资助条件
(一)特殊困难补助
1、本人是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来自于无经济来源的单亲家庭;
2、父母均下岗,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3、家中病人长期卧床或有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4、家中多人同时上学,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5、出现突发性事件,家庭经济十分困难。
(二)临时困难补助
1、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因病需要住院治疗;
2、家庭经济困难,遇到突发性事件,学习和生活所必需的基本费用得不到保障。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学校不给予补助:
1、由于自身责任造成被盗、火灾等而造成暂时生活困难者;
2、平时有高消费行为者,抽烟、酗酒、铺张消费者;
3、学习不求上进者;
4、受校、院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者;
5、家庭经济困难而又不愿贷款者;
6、家庭经济困难而又不愿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者;
7、自筹经费研究生学杂费未交清者。
三、资助标准
一般情况下,特殊困难补助为每生每学期1000-1500元,临时困难补助为每生每学期500-1000元。
四、申报方式
(一)本人申请。凡符合困难补助条件的研究生,由本人填写《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培养单位审核。导师、辅导员、单位分管领导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后,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三)审批发放。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批公示后,将名单提交财务处发放补助。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重视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学生资助工作,展开排查工作,全面掌握因遭受疫情而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情况,有效实现精准资助。
(二)各单位应加强受助学生的关爱和管理,对于获得困难补助之后违反校纪校规的研究生,学校将追回全部补助。
(三)请各单位于5月12日(周三)上午12:00前将申请材料原件提交至研究生院102室骆老师处。
附件: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