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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身作为闯荷兰 三句“珍”言传广外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5-04-03 点击量:

近日,在匈牙利展出的一尊肉身坐佛吸引了人们的视线,而它被怀疑是中国福建被盗的“章公六全祖师”肉身像更是引发人们热议。据悉,这尊肉身坐佛目前属于一位荷兰籍职业文物收藏家。在坐佛的归属权问题引起争议之时,肉身坐佛的荷兰所有者在近日发表声明称将暂停出借坐佛进行展览。该声明仅仅表示有关肉身坐佛的研究还将继续,对于坐佛的归属权问题却只字未提。

 

对于肉身坐佛的归属之争,荷兰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主席、荷兰二战劫掠艺术品归还委员会副主席Inge van der Vlies认为:从法律角度看,私人收藏文物的所有权争议在荷兰受民法管辖,政府无权干涉私人财产。不过如果佛像原主人在荷兰提起民事诉讼,证明佛像确实为其所有、确系被盗,则有可能打赢官司。

 

本科、硕士均毕业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的刘作珍,作为Inge van der Vlies的学生,目前在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研读文化财产法的中国博士研究生,日前在接受国内外多家知名媒体采访时,强调:“作为一名职业文物收藏者,应该知道荷兰《民法典》规定,文物获取者必须对其获取文物的行为做尽职调查,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排除文物是被盗文物的可能性,否则其获取行为就可以不被视为善意获取。排除被盗文物方法可以通过查询被盗文物登记系统,也可以咨询有关机构。也就是说,如果该荷兰所有者能提供证据,证明这尊佛像没有在查询系统内,则不利于我方追回坐佛所有权。反之,则对对方不利。”她认为要想成功取得肉身坐佛的所有权,政府通过外交途径解决更方便、更实际

 

 

 

刘作珍,是2011年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国际私法,师从于法学院袁泉教授。此后,她一鼓作气,更是作为广州市“菁英计划”的第一批出国深造的成员,到荷兰的阿姆斯特丹大学法学院攻读文化财产法方向的博士学位。她厚积而薄发,对于肉身坐佛归属权问题的争议上,她的发言可谓字字铿锵,掷地有声,与她作为一个法科学子所具有的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有关。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她积极参与到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活动。作为广外法律援助中心的骨干,她深入得了群众,站得了法庭。作为一名硕士研究生,她对待学术严谨认真,一丝不苟,其撰写的毕业论文更是被广东省教育厅评为2011年广东省优秀硕士论文。她是同窗心中的主心骨、好师姐,是导师眼里的“女超人”。就是这样一个满怀着强烈社会责任感的女孩子,通过自己的努力,带着母校和师长的祝福,以一名“菁英”的身份踏上了辛苦的异国求学之路。在美丽的风车的国度,她依然坚持着自己的信念,坚持着一名广外法律人的操守。

 

 

刘作珍(左一)

 

刘作珍曾在出国之前的一次采访中说道:“人年轻的时候,让自己站的位置越高越好,而且一定要学会把握机会,抓住时机。”刘作珍把握住了机会,所以她现在正在欣赏“一览众山小”的美景。除此之外,她也为广外的师弟师妹留下了宝贵的经验:一是要立足广外这个平台,利用广外“外语+专业”的教学特色,努力成为专业与外语双强的复合型人才;二是要打好基本功,不要心浮气躁,人只有沉得下去才能浮得起来。不要抱怨,是金子总会发光的;三是一定不要低估自己的能力,只要有机会,一定要去尝试,肯去尝试就会有所回报。

 

石缝里的小草是柔弱的,但正是它用柔弱的身躯在一年的最早之际给大地带来了一抹绿;初生的稚鸟是柔弱的,但正是它拼尽全力挣脱外壳从而获得新生;纤细的彩蝶是柔弱的,但正是它挣脱束缚蜕变为花的使者。刘作珍正是这样一个外表柔弱,内心坚强的广外女法律人。正是这样的特质让她能在孤立无援的荷兰,以“巾帼不让须眉”的姿态为中国物质文化遗产而据理力争。

 

附件:相关媒体报道
http://www.chinanews.com/cul/2015/03-24/7154285.shtml

中国新闻网: 肉身佛像将不再巡展荷兰政府归还遗骨文物有先例

 

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5-03/21/c_1114718196.htm

新华网 记者调查:肉身坐佛归属之争 荷兰专家怎么看

 

http://newchina.xinhua.org/archive/20150322/706b5ebcd3854017810059c018abd1ac.shtml

Exclusive: Mummy Buddha should be restituted if proven stolen from China : experts

 

http://news.sohu.com/20150324/n410245923.shtml

搜狐新闻:荷兰藏家方面声明未提肉身坐佛所有权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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