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项目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等各类项目的管理,提高项目完成质量,根据广东省和学校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有关管理办法(详见附件)和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学校决定对到期未结项的各类教育创新项目集中受理结项,对逾期项目进行集中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超过下达单位规定期限(含延期)仍未结项的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包括省级和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校级研究生课程思政和教材建设项目等的负责人,须根据学校已下发的《关于开展省级和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通知链接https://gwyjs.gdufs.edu.cn/info/1035/9426.htm)的要求及时提交结项材料到研究生院培养科。
二、项目清理
本次未申请结项或结项不合格的逾期项目,学校将按相关要求终止项目建设及剩余建设经费拨付,收回已拨剩余经费,取消一定周期内项目申报资格。
三、其他事项
1. 各类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结项后应及时报销项目经费。项目结项2年后仍未使用的结余经费,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收回。
2.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项目下达部门的有关规定,做好本单位研究生项目管理及清理工作,督促经费使用进度。
联系人:曹老师 胡老师 联系电话:020-36317190
研究生院
2021年12月7日
附件:
附件1: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广东省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实施与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3: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4:广东省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5:广东省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6:关于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7:关于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8:关于研究生示范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9:关于联合培养研究生示范基地实施与管理办法(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