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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资助研究生国(境)外学习交流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1-11-03 点击量: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出国(境)访学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管理暂行办法》(广外校〔2018〕5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结合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和我校实际,现启动本次研究生国(境)外学习交流资助工作,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范围

(一)根据《暂行办法》(附件1),可采取线上参与形式,申请经费资助的项目类型如下:

1. 研究生国(境)外线上短期访学

2. 研究生国(境)外线上学术会议

(二)学校将统筹当年经费和人员申报情况,择优选拔资助对象,优先资助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研究生:

1. 国(境)外线上访学交流连续超过90天;

2. 访学单位位列全球前300名的国际知名高校或排名前150名的学科领域以及非通用语种所在国排名前3名的大学,具体排名以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最好大学网)、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为参考,以申请当年度最新发布榜单为准,符合其中一项排名要求即可。

二、项目资助条件

1. 除满足《暂行办法》相关申报条件外,还须根据项目类型提供对方高校或科研机构的线上学习邀请函(含学习时间、学习内容等)以及学习费用等证明材料。

2. 除满足《暂行办法》相关结项条件外,还须根据项目类型提供对方高校或科研机构的线上学习成绩单、实习证明、项目证书等学业在线完成的证明材料。

三、项目资助经费

符合《暂行办法》资助条件,可凭对方高校或科研机构提供的票据申请学费和注册费资助。结合学校当年经费和人员申报情况,在相关项目规定资助上限范围内,确定资助限额和名额最终资助金额以财务实际审核通过的票据金额为准。

四、关于学分互换

符合我校研究生学分互换要求的,参照线下审批流程,申请人向所在培养单位提交国(境)外线上学习交流申请的同时,提交《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申请选修境外研究生课程审批表》(附件2),经学校审批通过,方可开展学分互换。

五、申请流程

(一)请申请人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纸质版(签字盖章,一式三份)和电子版申请材料。

(二)申请材料

1. 研究生国(境)外线上短期访学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国(境)外线上访学项目资助申请表》(附件3);

(2)合作院校出具的线上邀请函或录取信复印件(英文以外的外语,应附由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主管负责人签字确认的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公章);

(3)学习计划(导师签字);

(4)费用证明,内容应包含对方是否提供奖学金、资助或工作等情况说明,以及具体资金或薪酬额度(如邀请函中已有相关内容,可不再提供);

(5)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经办人审核原件,签名并注明“原件相符”)、成绩单复印件;

(6)访学院校或专业最新全球排名(上海交大世界大学学术排名、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的官网截图(研究生培养单位经办人审核,签名并注明“与事实相符”);

(7)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包含已发表的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等)。

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于2021年11月23日前将初审通过、公示5个工作日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及附件4推荐意见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逾期不予受理。

2. 研究生国(境)外线上学术会议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国(境)外线上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附件4)。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于2021年12月前将初审通过、公示5个工作日的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材料(附件5)及附件6推荐意见表提交至研究生院培养科,逾期不予受理。

(三)结项材料

1. 研究生国(境)外线上短期访学

项目结束后两周内向所在培养单位报送如下结项材料(装订成册)并完成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1)对方机构学术负责人对个人学习或研究结果的书面评价;

(2)双方导师签署意见的个人学习总结;

(3)线上访学期间的学习照片3-5张(可双面贴在空白A4纸上);

(4)校内举办学术报告,介绍出国访学期间的研究工作进展和成果,由培养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学术报告证明(背面附报告现场的照片);

(5)访学当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发表的1篇学术论文;

(6)访学期间的成绩单。

2. 研究生国(境)外线上学术会议

会议结束后两周须向所在培养单位报送如下材料(装订成册)并完成报销,逾期不予受理:

(1)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总结报告(须经导师签名和培养单位盖章)。

(2)会议录用论文全文(包括中英文摘要)。

(3)参会照片和论文宣读照片2-3张。

六、其他说明

计划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管理办法》(广外校〔2019〕1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申请线上项目资助的研究生,须在2021年12月前按照《管理办法》(附件7)、结合上述线上项目申报要求开展访学。此类项目资助评选工作将视学校经费情况另行确定。


附件:

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境)访学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管理暂行办法

2-1.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申请选修境外研究生课程审批表

2-2.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境外交流项目学分互认申请表

3.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研究生国(境)外线上访学项目申请表(研究生填写)

4.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国(境)外线上访学项目名单汇总表(学院、中心填写)

5.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国(境)外线上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学生填写)

6.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国(境)外线上学术会议资助名单汇总表(学院填写)

7.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高水平大学建设学生国(境)外访学项目管理办法

8-1. 课程成绩与绩点换算关系表

8-2. 研究生课程平均学分绩点

研究生院(部)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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