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1-02-02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全体研究生:

为提高我校研究生国际化水平,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51),开展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及申请条件

(一)选拔对象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申请资助36-48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硕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可申请资助6-24个月):正式申请时为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基本条件及外语水平应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0)和《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3)规定的条件。

二、选拔时间

(一)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日-22日。申请人员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完成网上报名,因学校相关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在3月23日前务必提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于3月24日下班前提交审核通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材料和推荐意见书(见附件一)到研究生院培养科。

(二)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5月10日-20日。申请人员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完成网上报名,因学校相关部门要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在5月21日前务必提交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于5月24日下班前提交审核通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申请材料和推荐意见书(见附件一)到研究生院培养科。

三、其他事宜

(一)请申请人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二)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开展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候选人选拔工作;

(三)申请人常见问题答疑可参考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57)。

(四)咨询方式:

国家留基委出国留学选培部:

研究生院:梁老师、胡老师     邮箱:201910034@oamail.gdufs.edu.cn    电话:36317190

附件一:单位推荐意见表-模板(研究生适用)

研究生院

2021年2月4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