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快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提升卓越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创新能力,根据《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粤学位函〔2026〕4号,附件1)和《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就组织开展我校2026年省级和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2026年申报的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包括以下六类:
1.研究生学术论坛;
2.研究生暑期学校;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4.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
5.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6.研究生联合培养创新基地。
二、申报项目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项目应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有明确的目标,较好的基础;研究内容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引领性;体现研究生教育发展新要求、新态势;研究方法和实践途径可行;预期成效具有推广应用价值,成果可在一定范围内发挥示范辐射作用;项目经费预算安排合理。
2.申报项目须紧扣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内涵建设重点,聚焦数智化教学改革、专业学位实践能力培养、跨学科融合育人、科产教协同创新等方向,优先支持服务广东产业发展需求、填补本校研究生教育短板、具有示范辐射效应的项目,杜绝低水平重复申报。
3.申报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明确具体成果形式、成果落地路径、示范推广计划。重点课程建设项目需明确资源开放平台、校内及跨校推广方案;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需明确案例教学应用学科、共享范围;改革研究项目需明确成果向本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转化的具体措施。项目成果情况将作为专家评审的核心指标之一。
4.项目负责人要求:每个项目设1个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学校在岗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开展项目实施的能力,身体健康,能作为项目实际负责人并担负实质性工作。
5.项目负责人同年度申报项目不得超过1项;已有在研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主持人申报该3类项目;相同项目已获得国家级相关项目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
6.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近3年主持创新计划项目无故不参加项目验收的或验收结果为“不合格”的;近3年发生教学事故或指导的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存在问题;近3年发生师德师风问题、学术不端或学术失范行为。
7.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一般不超过10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成员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8.项目纳入学校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中统筹安排。
9.涉外的学术交流活动要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程序。
(二)各类项目申报条件
1.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围绕某个学科专业进行。
(2)参会研究生原则上应为100人以上,其中外单位研究生所占比例原则上应为30%以上。
2.广东省研究生暑期学校
(1)利用暑期在某一学科领域聘请国内外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主讲教师,通过课程、学术报告、参观考察等形式,介绍学术发展动态和最新研究成果。
(2)参与对象主要为广东省内的在校研究生,同时可招收部分青年教师和省外优秀研究生。每期招收学员原则上应为50人以上,其中青年教师和省外研究生所占比例原则上应为30%以上。
3.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
(1)项目负责人是学校在岗研究生导师、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或具有5年以上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经验人员。(需提交证明材料)
(2)项目应围绕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探索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和管理模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等内容进行研究。
4.广东省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
(1)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实际承担研究生相关课程教学任务。(需提交证明材料)
(2)应为列入博士、硕士研究生教学计划的课程,教学改革成效显著、教学手段先进,并经过三轮以上教学实践检验。鼓励校企共同建设课程。
5.广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
(1)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3年实际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任务。(需提交证明材料)
(2)案例库应按照本单位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进行建设,符合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制定的相关要求。鼓励校企共同建设案例库。
6.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创新基地
(1)由各单位和企业、地方政府、行业管理部门及科研机构等单位(以下简称“合作单位”)联合申报,以各单位为责任主体。研究生联合培养创新基地应设在合作单位。
(2)合作单位为企业的,应是新型研发机构、国家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企业、上市企业或具有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创新型企业;有适合研究生参与的项目和比较充足的研究经费,同时能为研究生进入创新基地学习和生活提供必要的场地、设施和管理等保障条件。
(3)合作双方应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在联合培养研究生或共同开展科研攻关方面有良好合作基础,有实质性合作2年以上。
三、项目实施周期
(一)研究生学术论坛、研究生暑期学校:一般为1~2年。
(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一般为2年。
(三)研究生联合培养创新基地:一般为3年。
四、项目经费安排
(一)资助额度
学校为2026年获批立项的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提供经费资助,资助额度如下:

依据学校“冲补强”资金分配方案,2026年获批立项的项目采取共建模式,按照资助额度,其中60%由研究生院拨款,40%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部或单位配套支持,所在学部或单位需在推荐时列明配套经费的数额以及拟支出经费的卡号等(附件8)。
(二)经费管理
按照各类项目资助额度,研究生学术论坛和研究生暑期学校两类项目的资助经费将在立项后全额拨付;其他类型项目的资助经费将在立项后拨付全额的70%(含研究生院拨款30%和所在学部或单位配套拨款40%),中期检查通过后研究生院拨付剩余的30%。对未按期参加中期检查的创新计划项目,将暂停该项目的经费支出。
项目经费管理按照广东省高等教育“冲补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东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以及学校相关财务规定执行。按照省里要求,项目经费须在拨款当年度支出完毕,未支出金额省里将于年底统一收回。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提交
(一)申请人申请。申请人对照通知要求,认真填写并提交以下四项材料,由所在单位汇总:
1.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申请书(附件2-6);
2.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7);
3.经费投入安排及使用计划表(附件8);
4.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须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签名盖章版(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汇总表、经费表和证明材料一式一份),并确保纸质材料与电子版材料保持一致。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择优排序推荐,每类项目限推荐2项。项目推荐程序须符合学院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有关人才培养和教学管理重要事项的相关要求。所在单位将排序推荐情况填入项目汇总表(附件7),和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一起,于4月22日17点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白云山校区研究生院培养办20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研究生院陈思羽办公邮箱。过时视作自动放弃申请。
联系人:陈思羽,电话:36317190
(三)学校立项和推荐。学校将组织专家评审各单位推荐的项目,确定拟立项校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并择优推荐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将名单进行校内公示。对获得推荐省级教育创新计划的项目,学校将上报省教育厅审定。
附件:
1.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2.广东省研究生学术论坛/暑期学校项目申请书
3.广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4.广东省研究生重点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
5.广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项目申请书
6.广东省研究生联合培养创新基地申请书
7.申报2026年广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汇总表
8.项目投入安排及使用计划表
研究生院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