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6年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3781),为服务国家对外开放大局、“一带一路”倡议、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需要,加快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国家留基委启动了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的遴选工作。现将该计划校内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方式
本计划采取“先立项,后选拔”的项目制选派模式,申报主体为单位,各单位先行申报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确定资助项目。项目评审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部分,通过初审的项目将另文通知参加复审(现场答辩)。
通过复审后的项目即可立项,项目单位按照获批项目及人选条件推荐人选。
二、选拔对象
1.主要支持研究“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领域的专门人才,重点支持高校“区域国别学”学科建设,优先支持教育部国别和区域研究培育基地、备案中心申报,特别是以上基地及中心研究人员带课题出国调研、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国别区域研究。
2.根据实际需要支持中央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国别和区域研究机构相关人员出国研修或攻读博士学位。
3.选派拟作为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后备人才培养的硕士毕业生出国攻读博士学位(包括硕博连读),选派国别和区域问题研究相关专业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出国进行联合培养。
三、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四、资助内容
本项目资助内容一般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一次往返国际旅费是指用于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结束学业回国的交通费用(各一次);奖学金是指用于资助符合条件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基本学习生活费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费、注册费、医疗保险费、书籍资料费、板凳费、签证延长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本项目对攻读博士学位人员可提供学费资助,对其他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五、人选条件
1.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获得留学单位出具的无条件正式邀请信或录取通知书。
3.符合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
六、申报时间
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9月11日前将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1)、本单位与国外单位签署的实质性合作协议中/外文版报送至研究生院国际项目办。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老师 胡老师
联系电话:020-36209284
附件1:国别和区域研究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参考模板
研究生院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