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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研究生部(处)公开聘用岗位的岗位职责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1-04-29 点击量:

一、招生办科长岗位说明

内设机构名称

研究生处

岗位名称

招生办科长

岗位类别

管理(职员)

岗位等级

七级

职责任务

1.根据国家和广东省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及有关规定,做好本科室的文件规范工作,包括制定相关关于研究生招生中的计划管理、招生宣传、报名、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复试、录取等各相关阶段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

2.协助处领导做好研究生招生经费管理,包括招生宣传、命题、阅卷及各种加班酬金的预算与支出工作。

3.协助处领导做好研究生招生计划管理,包括各类别招生计划的制定、上报以及招生指标的分配等。

4.联系、协调研究生招生各阶段与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工作联系,处理领导批办和基层上报的各类文件、报告、通知、报表,负责草拟研招办工作有关规定、文件和报告。

5.负责研究生招生的招生宣传、报名、命题、制卷、考试、评卷、复试、录取等各相关阶段的行政工作,组织实施、协调工作。

6、协助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研究生处招生信息上网资料的审查、发布工作。

7.负责研究生处全体工作人员及全校与研究生招生有关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工作,组织全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工作。

8.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标准

1.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章办事。

2.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强,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群众基础良好。

4.每年年度考核合格。

任职条件。

1.国家、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文件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的,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年限;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的,应具有4年以上工作年限;

3.一般不超过45周岁;初任科级领导干部的,不超过40周岁;

4.熟悉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有比较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二、招生办科员岗位说明

内设机构名称

研究生处

岗位名称

招生办科员

岗位类别

管理(职员)

岗位等级

七级、八级或九级

职责任务

1.做好各类别研究生招生方面繁忙的来信、来电、来访接待以及网上招生咨询工作。

2.负责做好各类别研究生招生工作各阶段的招生考试材料分类整理、分类、归档工作。

3.做好每年研究生新生档案的接收、整理和移交工作。

4.协助处领导和科长,做好各类别研究生招生的数据管理工作,包括各类别研究生招生目录的制作和包括导师库、专业库、研究方向的制作、核对和上报工作。

5.做好各类别研究生报名阶段研究生报名、考试、复试、录取库的制作、核对、上报工作以及相关报考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

6.遵守保密规定,做好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阶段的保密工作。

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标准

1.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章办事。

2.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强,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群众基础良好。

4.每年年度考核合格。

任职条件。

1.国家、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文件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本科以上学历;

3.一般不超过45周岁;初任科级领导干部的,不超过40周岁;

4.熟悉研究生招生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有比较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三、培养科科长岗位说明

内设机构名称

研究生处

岗位名称

培养科科长

岗位类别

管理(职员)

岗位等级

七级

职责任务

1、全面负责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

2、组织制定和修订全日制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

3、负责组织对全日制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评估;

4、组织研究生开展学术交流与活动,实施研究生创新工程与计划;

5、负责制作和颁发各类研究生毕业证书

6、负责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的功能开发与维护工作;

7、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工作;

8、负责制订研究生培养有关规章制度;

9.负责组织全科人员的业务学习工作;

10、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标准

1.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章办事。

2.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强,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群众基础良好。

4.每年年度考核合格。

任职条件。

1.国家、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文件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专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的,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年限;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的,应具有4年以上工作年限;大学专科毕业参力口工作的,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年限;

3.一般不超过45周岁;初任科级领导干部的,不超过40周岁;

4.熟悉研究生培养工作的政策法规,有比较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四、培养科科员(1)岗位说明

内设机构名称

研究生处

岗位名称

培养科科员

岗位类别

管理(职员)

岗位等级

七级、八级或九级

职责任务

1、负责研究生教学、培养、学籍、国际交流、办理出国成绩单等工作;

2、负责新生电子注册、学籍异动电子注册和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

3、负责制作和颁发各类研究生毕业证书;

4、协助做好研究生创新工程与计划;

5、负责办理研究生培养经费的划拨;

6.处理领导批办和基层上报的各类报告、报表、文件,负责草拟研究生培养科工作有关规定、文件和报告。

7、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标准

1.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章办事。

2.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强,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群众基础良好。

4.每年年度考核合格。

任职条件

1.国家、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文件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本科以上学历;

3.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熟悉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有比较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五、培养科科员(2)岗位说明

内设机构名称

研究生处

岗位名称

培养科科员

岗位类别

管理(职员)

岗位等级

七级、八级或九级

职责任务

1、负责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培养、学籍及与专业学位相关的其它工作;

2、组织制订和修订专业学位学科点的培养方案和培养计划;

3、负责组织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评估;

4、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工作;

5、负责非学历生的培养管理;

6、与专业学位招生相关的其它事宜和上级领导交办的事宜。

工作标准

1.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章办事。

2.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强,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群众基础良好。

4.每年年度考核合格。

任职条件

1.国家、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文件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本科以上学历;

3.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熟悉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有比较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六、学位办科长岗位说明

内设机构名称

研究生部(处)

岗位名称

学位办科长

岗位类别

管理(职员)

岗位等级

七级

职责任务

1.担任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秘书工作,处理学校有关学位的日常事务,协助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其基本职责;

2.研究生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工作;

3.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申报、管理、进修人员申请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学位工作;

4.研究生学位证书管理、学位数据上报管理等;

5.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及各级优秀硕博士学位论文的申报工作;

6.组织博士、硕士授权点的建设和申报;

7.组织、开展在具有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下自主设置与调整授予学位的二级学科工作;

8.学位授权点评估工作;

9.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及管理工作;

10.承担与国务院学位办、广东省学位办、兄弟院校学位办的联络、秘书工作;

11.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作标准

1.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章办事。

2.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强,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群众基础良好。

4.每年年度考核合格。

任职条件

1.国家、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文件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专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的,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年限;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的,应具有4年以上工作年限;大学专科毕业参加工作的,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年限;

3.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熟悉学位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规,有比较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六、学工办科长岗位说明

内设机构名称

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办公室

岗位名称

学工办科长

岗位类别

管理(职员)

岗位等级

七级

职责任务

1、对研究生德育工作进行统一规划、部署,提出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全校研究生德育工作队伍建设和管理,定期召开研究生德育工作队伍会议;

3、组织开展研究生思想动态调研和研究生德育工作研究;

4、指导开展新生入学和毕业生教育,负责组织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

5、负责校级研究生干部队伍建设,开展共青团工作,指导研究生会开展学术、文体、社会实践等活动,指导广州大学城及周边地区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语言学习与跨文化培训中心工作,指导广外模拟联合国协会工作;

6、制定和完善研究生日常行为管理文件;

7、做好研究生奖学金、助学金、贷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和“三助”的管理、评选和发放,做好研究生先进集体、优秀个人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8、做好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研究生各类违纪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9、制定和完善研究生档案管理文件,做好研究生档案的日常保管工作;

10、严格执行档案查阅规范,按章办理档案查阅事务;

11、做好新生、毕业生档案的整理和移交;

12、做好研究生校友会建设工作;

13、部处交办的其他事务。

工作标准

1.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格按章办事。

2.工作能力和服务意识强,能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

3.服从领导,团结同志,群众基础良好。

4.每年年度考核合格。

任职条件。

1.国家、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文件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

2.专科以上学历。其中,研究生毕业参加工作的,应具有3年以上工作年限;大学本科毕业参加工作的,应具有4年以上工作年限;大学专科毕业参加工作的,应具有5年以上工作年限;

3.一般不超过45周岁;初任科级领导干部的,不超过40周岁;

4.熟悉研究生德育工作的政策法规,有比较丰富的行政管理经验、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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