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和成绩管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3-12-06 点击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结合学校工作安排,现将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教学和成绩管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学和期末考核时间安排

研究生课程教学应在第14-16周完成,期末考核时间为第17-18周,课程教学和期末考核可同步进行。请各相关培养单位提前做好教学安排和期末考核时间安排,通知到相关任课教师和研究生,保质保量完成本学期教学和期末考核工作。

二、成绩管理

(一)成绩录入流程

1.本学期研究生的成绩录入须通过学校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平台完成。访问方式:学校主页→智慧门户→研究生教育→任课教师角色(右上角确认角色为任课教师,如出现的是导师,请切换至任课教师角色)→培养管理→成绩管理→成绩录入→选中教学班→录入(选择成绩分制类型,类型为百分制的须设置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比例;在录入成绩前请先核实学生名单,如学生名单有误请与教务秘书联系,学生名单核实后再录入成绩)→该教学班全部录完后点击提交。

成绩比例设置要求:根据《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四条,研究生的课程成绩必须结合平时成绩、期末考试成绩加以综合评定。一般非语言类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语言类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占60%,平时成绩占40%。经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教学领导批准,任课教师也可以对平时成绩和期末考试成绩的比例进行调整,但是,期末考试成绩在该课程总成绩中所占的比例不得少于50%。

2.系统开放时间为20231224日-2024225。任课教师录入的成绩系统会自动实时保存,全部完成后务必点击提交,否则学生无法从系统查询到课程成绩。

(二)成绩单的打印、报送和存档

1.任课教师将试题、试卷、学生的答卷(论文)、平时成绩记录以及通过管理系统打印的《成绩登记表》(须本人签名)提交至所在单位。各培养单位须做好《成绩登记表》的归档,并将试题、试卷、学生的答卷(论文)、平时成绩记录保存两年。

2.各培养单位须组织专人复核学生人数与答卷(论文)份数,学生成绩与卷面成绩。复核无误后在《成绩登记表》上签名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核实有误的,经所在单位批准,工作人员须通过管理系统将成绩数据退回任课老师,并通知任课老师签名更正后,重新录入归档。

(三)注意事项

1.研究生成绩计算和录入工作必须严肃认真,且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完成,成绩一旦提交不得随意更改或补报。

2.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更改或补报,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附原试卷或论文以及成绩更正或补报申请表,经所在单位核实审批并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进行。

3.研究生教学和成绩管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今后学校研究生资源分配考虑因素。

                                                                        研究生院

                                                                      2023年12月6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