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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夏季德国海德堡大学博士生访学项目的选拔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19-09-30 点击量:

各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快研究生培养国际化步伐,努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2020年夏季拟选派一定数量的博士研究生赴德国海德堡大学进行交流学习。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对象

已取得我校学籍的在读优秀博士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成绩优秀,无不及格记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出国研修方向应与本人研究方向一致。

(三)须达到一定的外语水平(英语或德语),符合《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的规定。

(四)访学接收单位应是国(境)外大学或科研机构,与学校相关学科有共同或相近研究方向和合作研究基础。

(五)访学接收单位的指导教师应是相关专业领域学者,且能具体指导研究生访学期间的学习和科研工作。

(六)与国内导师共同制定的研修计划。

(七)导师和所在学位点批准同意派出, 且导师愿意作为其担保人承担相关责任。其中,定向培养博士生,即入校时有工作单位且签定了定向委培协议者,申请出国访学时应征得原单位的同意。

(八)在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回国时间距离预期申请学位时间1年以上。

(九)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境)外资金资助。

2.已获得或曾享受国家各类留学基金资助。

3.已获得或曾享受学校各类国际交流项目资助。

4.申报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5.同期申请学校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并获批。

三、访学期限

拟访学时间为20204-7月。

四、资助标准和方式

申请人根据《广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境)访学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管理暂行办法》(附件1)申请相关资助。符合条件者,可直接纳入广东省教育厅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第六批,参见https://gwyjs.gdufs.edu.cn/info/1051/6704.htm )资助申请,无须重新提交申请表格。

(一)资助标准每人每月最高资助标准不超过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当年度制定的博士研究生最新资助标准。超出学校资助部分由研究生自理。资助经费可用于报销国际旅费(一次往返最捷径的经济舱或火车硬卧、高铁二等座,不含国内交通费)、签证费、住宿费、学费、注册费、电话费、交通费、书籍资料费和医疗保险费。

(二)根据学校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在不超出上述标准的情况下,研究生返校后资助经费必须凭访学期间国(境)外各类相关票据由工作人员到财务处报销,最终资助金额以财务实际审核通过的票据金额为准。若票据金额达到或超出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标准,则按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标准进行资助;若票据金额低于国家留学基金委资助标准,则按票据金额实报实销。

(三)研究生国()外访学期间务必留存好各类消费凭证,包括往返登机牌、护照及出入境记录复印件、有效费用明细及原始票据(包括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火车票等),作为资助经费实际报销额度的依据。各种票据须配上中文说明,包含开支内容、日期、数量、金额等。

(四)访学结束回校1个月内(若遇国家法定假期或寒暑假,则顺延),根据财务相关规定,须完成报销。同时,获得资助的研究生须按要求按时完成结项工作。

五、选拔程序和办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导师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一)申报时间

此次申报人向所在博士研究生培养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的时间为2019930—1120日,须提交的申报材料如下:

1.《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出国(境)访学项目申请表》(附件2);

2.研修计划,内容应包含研究背景、目标、研究准备、研究方法、预期安排、回国后续学习计划等,须由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确认;

3.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内容包括已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专著封面和版权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及专利证书复印件等;

4.符合申报条件的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和成绩单复印件;

5.国(境)外访学协议书(附件4)、研究生声明(附件5)和亲属声明(附件6)。

上述材料须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装订成册),申报材料内容不齐备,或申请材料中有虚假信息的,将取消资格。

(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对照申报条件严格审核本单位研究生申报材料,将申报材料附件2-7统一于1124日下班前提交研究生院培养科。

(三)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将拟推荐名单公示5天。

(四)凡未按期派出者,其访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六、获得资助研究生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外事纪律,遵守所在国(地区)的法律法规及学习所在单位的规定。保证在国(境)外期间,全身心地投入学习与科研,及时向导师和学校汇报进展情况,保持定期联系,按时回国。访学结束1周内(遇国家法定假日或寒暑假,则顺延)必须到所在培养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二)按要求办理各类研究生出国境审批和备案手续(含保留学籍和恢复学籍,附件7, 并参加所在培养单位的行前教育。

(三)按照访学所在国(地区)和访学单位要求及时购买医疗和意外伤害等保险。

(四)访学期间所取得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同时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广东省教育厅高校优秀青年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资助或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研究生短期出国(境)访学项目资助

(五)访学期间,资助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待遇不受影响。

(六)访学结束回国后1个月内,须向所在培养单位报送如下材料(装订成册):

1.对方机构学术负责人对个人学习或研究结果的书面评价;

2.双方导师签署意见的学习报告;

3.国外访学期间的学习照片3-5张(可双面贴在空白A4纸上);

4.校内举办学术报告,介绍出国访学期间的研究工作进展和成果,由培养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学术报告证明(背面附报告现场的照片);

5.短期访学当年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第一作者为导师)发表的1篇学术论文。

经研究生所在培养单位审核或评审结项材料通过后,由所在培养单位工作人员凭相关票据到财务处报销。对违约不回国的研究生,应追回学校提供的全部费用。

七、受资助研究生如发生以下情况,学校有权取消或追回已发放的费用,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一)未参加已成功申请的项目。

(二)出国(境)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外事纪律。

(三)出国(境)期间,违反所在国家(或地区)法律或未完成学习和交流任务,学习成绩不合格。

(四)无正当理由,未经批准提前或逾期返校、绕道旅行、增加顺访国家或地区。

(五)回校后未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六)在选拔后、派出前有不及格、重修以及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七)违反本办法规定或项目协议约定的其他事宜。

八、项目概况

1、海德堡大学简介

海德堡大学(University Heidelberg)成立于1386年,是德国最古老的大学。自学校成立以来,海德堡大学吸引了很多德国和国外的顶尖科学家在校学习及执教。迄今为止,海德堡教授获得了11次诺贝尔奖,最近一次是2014年,斯特凡·赫尔教授(Professor Stefan Hell)凭借其研制的超分辨率荧光显微镜获奖。海德堡大学诺贝尔奖获奖人数位居德国第一,欧洲第四,世界第13。此外,该校有18位莱布尼茨奖(世界上奖金额度最高的科学奖项)及2位奥斯卡奖获得者。近年来,海德堡大学屡次获奖,大学排名榜上名列前茅(QS排名德国第一名),足以证明这所大学的顶尖科研实力。

海德堡大学坐落在德国著名旅游文化之都 - 海德堡。海德堡位于莱茵内卡大都市区的中心,这个欧洲重要的经济科研大都市圈内共有240万居民和146百家企业,是德国科学、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最强劲引擎之一。同时,海德堡也是衔接德国城市未来之星“ – 法兰克福和斯图加特之间的重要城市,坐拥包括欧洲央行在内的国际机构和戴姆勒奔驰、博世、保时捷等全球领先的企业。同时,海德堡是未来产业生物技术和有机电子行业的国际发展前沿,建有包括欧洲分子生物实验室、德国癌症研究中心和马克思·普朗克研究所在内的研究中心和机构。

2、访学时间及项目优势

-拟访学时间:20204月中至20207月底

学生将在海德堡大学亲身体验德国优质的教学,在当地教授的指导下进行研究和学习,并有机会在校园进行实习实践。

-选拔要求:德语/英语/法语/西班牙语/计算机语言相关专业可申请,届时由海德堡大学教授根据研修计划决定是否录取。

- 学习内容

1. 学员需要根据个人研修计划书在教授指导下完成相应的学习和实践;

2. 学员需要参加1门海德堡大学语言学院的语言课程;

3. 学员需要在海德堡大学每周实习实践约10小时(大学安排相关实践内容及要求,访学结束后,获得海德堡大学语言学院实习实践证明)。

- 项目优势

1. 富有经验的母语教师,享有盛誉的教学水平;

2. 感受精英大学学术氛围,结识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学子;

3. 亲身体验欧洲文化,获取海德堡大学官方成绩证明和实习实践证明,从而提高世界名校的申请成功率和世界名企的面试成功率;

4. 针对性的课程能够有效强化自身的水平,为未来的学习或就业打下更好的基础;

5. 教学方式:非全日制课程学习方式,以海德堡大学相关专业负责教授及语言学院的要求为准。

- 项目费用

总费用:4500欧元(约3.5万元),费用包括在德国海德堡大学期间的课程、培养及指导费用、材料费和申请费;费用不包括国际往返机票费、签证费、食宿费和基本个人开支。

*注:1. 海德堡大学食堂卡,卡费5欧元,为充值卡,持卡在大学食堂用餐享受学生优惠价格;

2. 住宿费用:以实际的住宿合同为准,海德堡为大学城及旅游胜地,住宿费用每月一般在350欧至500欧,住宿条件为单人间,合同期为3个月,也可自己安排住宿;

九、咨询电话

研究生院梁老师、胡老师 36317190


研究生院

201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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